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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前一天竟被取消 竞买人称”太突然”
  
李某专程从贵港前往南宁参加11月17日的一起拍卖会,但16日下午5时许,却被告知拍卖会取消了,这让他难以接受。17日,李某等三名竞买人来到当事的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要求退回每人交纳的4万元竞买保证金,同时希望法院给个说法。

缴纳保证金参加竞买

        11月2日,广西瑞达拍卖有限公司在媒体上登拍卖公告,称”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0年11月17日上午10时,在南宁市金湖路55号亚航财富中心15楼本公司拍卖厅,按现状公开拍卖以下标的……”其中一个标的是位于南宁市北大路的一套建筑面积为50多平方米的房子,拍卖参考价为13万元,竞买保证金为4万元。 

          李某看到这则公告后,准备拍下这套房子,于是就按照公告与拍卖公司取得了联系,被告知需要将竞买保证金打到邕宁区人民法院的账户上。随后,李某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4万元的保证金。 

          据了解,这套被拿来拍卖的房子,是一起抵押担保借款纠纷案中的房子,邕宁区人民法院委托广西瑞达拍卖有限公司拍卖。

参加竞买一波三折

         与李某一样,南宁市民曾女士以及来自玉林的赵某也缴纳了这笔钱,参与竞买这套房子。曾女士说,11月9日,拍卖公司安排有意参加竞拍的人去看标的。但是,她到场后,却因”房子已经出租,租房的人不在家”,没有看到房子的内部情况,”说去看标的,却看不到,这让我感觉很蹊跷”。 

         据曾女士介绍,11月11日下午,她通过银行将4万元保证金汇入指定账号,希望尽快办理竞买手续,但竞买凭证直到4天后才办得,”负责竞拍的工作人员称需要查我的保证金是否到账,所以竞买手续就延后办理了。其实,通过银行转账,很快就到账了,不知道他们为什么那么久才确定保证金到账”。 

          李某、赵某则称,他们参加这次竞买的过程也不顺利,一波三折,”是不是不想让我们参加竞买呢?” 



突然被通知拍卖取消
 
        在拍卖就要开始的前几天,李某、赵某分别从贵港、玉林来到南宁,准备参加竞买。11月16日下午5时许,他们都接到了拍卖公司的电话,称原定11月17日上午10时的拍卖取消了,竞拍保证金可以退回。 

        “怎么说取消就取消了?这也太突然了!”李某对拍卖取消一事感到不满。”我们从外地专程来南宁参加这次拍卖,已经在南宁住了几天,交通费、住宿费等花了不少,还耽误了工作,一句‘取消了’就打发我们啊。”赵某也愤愤不平,”我们有一种被耍的感觉,是不是里面有什么猫腻”。

 
         即便拍卖取消,李某和赵某决定到拍卖公司看个究竟。广西瑞达拍卖有限公司称,他们按照正常程序办事,法院说停止拍卖标的,他们就按法院的说法去做。取消拍卖这样的情况经常会遇到,这次拍卖取消,没有任何猫腻。

法院退保证金并解释

         11月17日上午9时30分,李某、赵某和曾女士来到广西瑞达拍卖有限公司,看到门上张贴有一份邕宁区人民法院关于暂停拍卖的通知,同时遇到了邕宁区人民法院一名负责此事的法官。 

           通知称,抵押担保借款纠纷一案中的”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延期履行义务……暂停被拍卖标的的拍卖”。三人随着这名法官来到法院,法院将保证金退给了他们。 

          李某等三人一直对拍卖突然取消表示不解。邕宁区人民法院一名领导称,拍卖具有一定的威慑力,被执行人看到房子准备被拍卖,于是就想方设法筹了一部分钱,还给了申请人。既然被执行人已经还了一部分钱,双方和解,法院也就没有必要拍卖这套房子了。

         李某等人要求查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和解协议。刚一开始,法院不同意,声称只有当事人及其律师才能查看。曾女士说:”我们看不到这个协议,谁知道有没有协议?” 

            当天下午4时,赵某有事先走了。李某、曾女士被法院领导叫到办公室。从办公室出来后,两人称看到了和解协议,他们对法院领导的解释表示认可。
  
 

--来源:《拍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