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9月27日兴国县古龙岗税务分局店面租赁权
拍卖(挂牌)招租项目变更公告
按委托方的要求,现将2020年9月27日兴国县古龙岗税务分局店面租赁权拍卖(挂牌)招租项目(项目编号:JDPM2020-57)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范本)中的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变内容如下:
一、招租公告内容变更:
1、本次拍卖(挂牌)招租公告中第一点标的概况:“位于兴国县古龙岗圩镇,古龙岗税务分局一楼店面四间、二楼住房6间店面打包为一个标的公开拍卖(挂牌)招租;”变更为“位于兴国县古龙岗圩镇,古龙岗税务分局一楼店面四间、二楼整层店面打包为一个标的公开拍卖(挂牌)招租;”。
2、本次拍卖(挂牌)招租公告中第八点特别提示中的第四小点:“竞得成功后,成交价款(即租金)不含拍卖佣金、税费、水电、物业及标的移交的其他一切费用,所涉及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变更为“竞得成功后,成交价款(即租金)不含拍卖佣金、水电、物业及标的移交的其他一切费用,所涉及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二、竞买须知内容变更:
1、本次拍卖(挂牌)招租的拍卖资料中的竞买须知中第七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委托人的要求作如下特别约定中的第四小点“租金递增比例、支付方式:租金自第二年起逐年递增5%,” 变更为“租金递增比例、支付方式:租金自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2、本次拍卖(挂牌)招租的拍卖资料中的竞买须知中第七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委托人的要求作如下特别约定中的第7小点“成交价款(即租金)不含拍卖佣金、税费、水电、物业及标的移交的其他一切费用,所涉及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变更为“成交价款(即租金)不含拍卖佣金、水电、物业及标的移交的其他一切费用,所涉及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三、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范本)内容变更:
1、本次拍卖(挂牌)招租的拍卖资料中的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范本)中的成交资产情况里的“位置:位于兴国县古龙岗圩镇古龙岗税务分局一楼店面四间、二楼住房6间店面。” 变更为“位置:位于兴国县古龙岗圩镇古龙岗税务分局一楼店面四间、二楼住房整层店面。”。
2、成交价款中的“成交价: 元/月,租金自第二年起逐年递增5%”变更为“成交价: 元/月,租金自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此变更公告为《竞租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兴国县税务局
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