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复兴中路“金阁宾馆”房产招租(10年)转让(拍卖)公告
饶产办ggz2020-207号
受委托,江西天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江西天润拍卖有限公司决定于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上午10时整,在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举行转让(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转让参考(起拍)价:
标的名称 | 位置 | 房屋建筑参考总面积(㎡) | 所在层 /总层 | 结构 | 房权证号 | 租期 | 转让参考 (起拍)价 | 保证金 (万元) |
铅山复兴中路“金阁宾馆”房产招租(10年) | 铅山县河口镇复兴中路(现经营“金阁宾馆”) | 1136 (第1层过道,第2-3层自餐厅东到卫生间隔墙止。) | 1-3/5 | 钢混 | 铅房权证铅字第200720号 | 10年 | 15.132万元/首年,190.329万元/十年 | 10 |
二、转让方式:一家报名协议转让;两家以上(含两家)报名,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
三、重大事项:①租期10年,租金按年支付;次年起每年租金递增5%,次年起年租金提前一个月付清。②标的内容仅限《房地产估价咨询报告》(赣佳信房估字[2020]第07034号)的标注,不包含装修及其它。租赁权以交付时的房地产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交易成功及成交总价。③租赁房产原租赁关系已到期,现“金阁宾馆”承租人在同等价格享有优先承租权。④租赁房产内的可移动资产设备由现经营“金阁宾馆”的承租人所有。若承租方不是“金阁宾馆”承租人,该费用由招租方代收后转交。⑤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不得对房屋主体进行扩建,不得有违章搭建;重新修缮或装修计划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自行负责所需办理的有关手续,自行承担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所有安全责任事故。⑥交易成功后,承租方应缴纳1万元租赁保证金,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招租方负责无息返还。⑦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自主经营,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给第三方。⑧租赁关系结束时,承租方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应确保房屋基础设施的完整和正常使用;不得损坏或拆除不可移动的资产,可移动的资产自行负责在约定时间内搬运完毕,否则无偿归属招租方。⑨转让(拍卖)前产生的纠纷由招租方负责协调解决,交易成功后的所有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⑩承租方应承担约定比例的佣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
四、标的展示、咨询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9月28日17时止。
五、竞买须知:①意向方应是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有意向者均可在公告的报名期内,凭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前来报名参加;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间。
③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保证金抵作拍卖佣金、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多退少补),剩余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由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其他意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计息返还。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④意向方应于2020年9月28日16:30时前将保证金转入以下指定帐户(以实际到帐为准)。【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203103090000002468”】
六、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83号2#607(环球商务中心)
联系电话:13576361361、18270340164
江西天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江西天润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