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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赣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赣县国土告字[2011]12号
经赣县人民政府批准,赣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以下四大块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赣县阳埠乡集镇地块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宗地
面积
( ㎡)
地块号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年)
容积率
拟定
起始价
(元/㎡)
竞买保证金
增价幅度
(元/㎡)
建设保证金
以分块方式出让
1
赣县阳埠乡集镇
1815.09(分19小块)
A1-A19
商住
商业40年住宅70年
<3.0
900
3万元/
小宗地块
20
0.3万元/小宗地块
分块面积约96-133平方米不等
2
1272.52(分11小块)
B1-B11
<3.0
1000
3万元/
小宗地块
20
0.3万元/小宗地块
3
700
(分6小块)
B12-B17
<3.0
1000
3万元/
小宗地块
20
0.3万元/小宗地块
4
566.81(分6小块)
B18-B22
<3.0
850
3万元/
小宗地块
20
0.3万元/小宗地块
该项目宗地的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赣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编号2011第15号《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土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1年10月11日至 2011年10月31日到赣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市场交易管理所或赣县阳埠乡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取出让资料。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1日17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土地市场交易管理所将在2011年10月31日17:30时前确认竞买资格及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若符合条件的竞买申请人达到3个以上(含3个),则采取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为2011年11月2日上午10时。
六、本次出让活动未成交的地块,转为挂牌方式出让。竞买人可按规定报名竞买。自收到第一份有效竞买报价单当日起延后的第11日15:00止为挂牌竞价时间。
七、报名地点:赣县国土资源局或赣县阳埠乡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取出让文件。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点:赣县阳埠乡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赣县国土资源局  赣县阳埠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97-4644006、4438811        
联 系 人:肖先生13970120986  吴先生 13766352240
开户单位:赣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赣州银行赣县支行          
账    号:28530001031000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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