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再生水处理厂一期
当塘公园项目建筑物拆除处置权公开拍卖网络竞价公告
受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2月26日10:00开始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通过网络竞价,公开拍卖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再生水处理厂一期、当塘公园项目建筑物拆除处置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拍卖标的为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再生水处理厂一期、当塘公园项目建筑物拆除处置权,标的位于坝上村和当塘村。本项目总面积约8645.49平方米,其中砖混结构约5089.55平方米,砖木结构约316.49平方米,土木结构约3239.45平方米(拆除范围详见标的清单)。
整体起拍价:89623元,竞买保证金:30000元。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依现状拍卖转让。拍卖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因标的特殊性请意向竞买人亲自实地查看标的物,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及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的情况,接受本须知的约束。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否则所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成交后由委托人到场监督移交,拆除过程须接受委托人监督。
2、买受人应在进场前办理所有操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并自觉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参加消防部门安排的实地消防演练。在施工过程中买受人须保证施工安全,进场后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买受人在拆除、清运过程中不得损害、破坏拍卖标的范围之外的建筑物和设施,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买受人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承担损失的,买受人应按实际损失照价进行赔偿。
4、为保障安全生产,买受人不得将标的物转包给其它企业或个人,否则委托人有权没收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买受人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若因买受人擅自转包而产生的安全与经济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标的拉运完毕后,买受人需根据《赣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现场废土、废渣及垃圾,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6、买受人在拆除过程中负责房屋拆除喷水降尘工作,人员由买受人聘请;所有机械、工具、人员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买受人对所有聘请的人员安全及劳务纠纷负全责。委托方检查买受人拆除房屋未喷水降尘一次处罚1000元,检查发现累计三次未采取降尘措施,委托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买受人不再承接此项目,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必须做好防尘围挡措施。拆除后的建筑物残留确保无坍塌、高空坠落等安全隐患。
7、标的物的具体移交时间以委托人的通知为准,买受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标的物拆除完毕并平整好场地,完成残余物的清运工作,拆除后现场残留物不得高于地面1米。买受人在拆除、搬运、清场等工作开始前须提供拆除方案,该方案须提交委托人审核,该方案经审核、审批通过后方可实行拆除;拆除、搬运、清场等工作质量等须达到委托人要求。
8、买受人成功竞得标的后须无条件服从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的整体拆迁工作规划及调度,服从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统一统筹及安排拆迁工作的相关事宜。本标的依据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拆迁工作进度分批次交付。拆除完成时限须按委托人要求时间完成拆除。若超过期限未完成拆除视为违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买受人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9、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方等非买受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则根据不可抗力等非买受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时间进行相应顺延。买受人不得以此向委托人、拍卖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要求。
10、本标的可能会出现拆迁户自行拆除门窗、装修、附属设备等行为,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该情况,委托人对可能发生的情况不予以承担责任,买受人需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11、竞买人应充分阅读本拍卖资料及资料中的相关附件,详尽阅读并了解《资产残值转让合同》(范本)有关内容,竞买人报名参与本次竞买即视为对本次拍卖资料中载明的相关要求及条款予以了认可并接受。本资料附件中的《资产残值转让合同》为范本,有关施工细节以按约定正式签署的《资产残值转让合同》为准。
12、如买受人发生上述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13、与蓉江新区拆迁处置项目存在违约情形的法人(含实际管理人)不能参与竞拍,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
二、竞买人的竞买条件
1、竞买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或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拍的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拍;
②具有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房屋建筑总承包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报名;
④与蓉江新区拆迁处置项目存在违约情形的法人(含实际管理人)不能参与竞拍;
⑤三年内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以及不良信誉,近期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被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限内(提供承诺书);
⑥竞买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竞买人资格审查需应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有意竞买人须提供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节假日不予受理),审查合格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及报名资料费300元,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查);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房屋建筑总承包资质证书;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
⑥承诺书;
⑦竞得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查询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出具日距离竞价拍卖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一式2份)
三、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竞价增价的拍卖方式,价高者得。
四、加价幅度
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5 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 2 分钟;加价幅度为500 元/次。
五、本次拍卖相关时间
1、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17:00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7:00止;
3、竞价时间:2025年12月26日10:00 开始。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17:00止。
2、标的展示地点:坝上村、当塘村。
3、查看标的联系电话:
(1)委托人电话:15107977446 刘主任;
(2)拍卖人电话:13033215588 毛先生。
七、报名事项
1、本次拍卖项目需进行资格审查。意向竞买人应在2024年12月25日17:00前(节假日不予受理)提交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材料送至拍卖公司进行资格审查。
2、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报名时需缴纳标的相应的竞买保证金,以及报名资料费300元/标的(报名资料费会后不退);
3、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须在2024年12月25日17:00前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达下列账户:
户名:赣州华悦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赣县支行;
账号:7979 0139 2710 201;
注明:再生水处理厂一期、当塘公园项目建筑物拆除处置权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4、如需要拍卖机构协助办理报名相关事项的竞买人,请在竞买报名截止日前携带网络报名相关证件原件到赣州华悦拍卖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赣江路赣州府11-8号楼3#)办理;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竞买人应实地审验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以及投资风险。竞买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其已完全认可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风险。
2、本标的为征收拆迁项目,标的除佣金外均不提供税票。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5950元,该费用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汇入拍卖人指定账户。
4、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向中拍平台支付0.15%的软件使用费,该费用由竞得人自行登入中拍平台缴纳。
九、咨询电话
1、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刘主任15107977446
2、赣州华悦拍卖有限公司:毛先生13033215588
十、详情请登陆下列网站并参见《拍卖资料》
1、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网址paimai.caa123.org.cn);
2、江西省拍卖行业协会(http://jxpmxh.com/home/index.php);
3、微信公众号:赣州华悦。
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
赣州华悦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