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蟠龙大桥、飞翔路与迎宾大道交汇处等5处
高立柱广告位经营权公开招租网络竞价公告
受江西赣州高铁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出租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2月13日10:00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网络竞价公开招租赣州蟠龙大桥、飞翔路与迎宾大道交汇处等5处高立柱广告位经营权(原项目编号GZCQ2023111、GZCQ2024044、GZCQ2024104部分流拍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ZCQ2024340
二、招租标的基本情况:标的详情见《招租资料》。
经营要求:
1、租金缴纳方式:按季度缴纳,先缴纳后使用。须在当期到期日前5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下一季度租金。
2、标的3、标的4、标的5:只能用于静态广告展示。
3、租金为固定金额,不因实际面积的调整而进行调整。
4、标的成交后,竞得人需与出租单位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无正当理由拖延或不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视为违约,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则不予退还。
5、如竞得人存在逾期付款或其他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出租单位有权单方提前解除《资产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在租赁期限内,广告设施的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应对广告设施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维修,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7、在租赁期限内,如经营管理需要,竞得人需要对招租标的所涉及的户外广告位进行升级、改造,竞得人应事先取得出租单位审核批准同意的同时,也应向户外广告主管部门报备,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与出租单位无关。
8、竞得人承租后所发布的商业广告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并按照出租单位审核流程进行内容审核。不得违反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德。因广告内容失实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的法律纠纷,竞得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出租单位有权收回租赁经营权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9、在《资产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广告位经营权由出租单位无偿收回,竞得人在广告位上添置的设施(如有)所有权无偿归出租单位所有,竞得人应确保该设施设备使用功能完好。
10、竞得人承租期间,需无偿提供每年一个月(30天)的公益广告上刊时间,超出一个月(30天)的征用时间在合同期限基础上相应顺延(具体时间以出租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11、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经营权,否则出租单位有权单方解除《资产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无偿收回招租标的经营权并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
12、竞得人需自行解决水电,并承担相应费用。
13、本次招租标的如涉及第三方权益,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设置的形式、规格、密度等必须符合户外广告主管部门的审批规范,并事先向出租单位报备,因此产生的审批报备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4、标的4-标的5根据赣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中心城区高架路设置灯箱广告的复函》,设置密度为单向不少于50米设置一副(即至少隔一根灯杆设置),声屏障及交通标识牌处禁止设置。每幅广告面高度不超2米,宽度不超过1米,广告外沿垂直投影不占据车行道,全线统一大小规格(现已设置的逐步改造到位),底板风格相对统一(具体详见P34页底板风格图)。
三、竞租人的竞租条件
1、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或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租的除外),且经营范围包含广告相关业务内容;
2、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经营商竞租;
3、竞租人必须办理江西CA数字证书(已办的使用原CA证书);
4、竞租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5、所属公司及法人包括关联股东在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不存在不良经营记录;
6、在本次招租时间之前两年内,与赣州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全资、控股、参股)存在法律纠纷或合同纠纷的企业或违约单位及其所有股东(合伙人)或者实际经营人参与创办的其他广告企业不得参与竞租;
7、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勾选相应选项,并填写受托人相关身份信息,受托人在该标的竞租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行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委托人均予以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租方式
本次招租采用网络竞价增价竞租方式,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五、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及加价幅度
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延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加价幅度为500元/次。
六、本次招租相关时间
1、竞租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17:00止;
2、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7:00止;
3、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3日10:00开始。
七、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17:00止;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3、查看标的联系电话:
①出租单位:江西赣州高铁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汤先生15679790111、欧先生19079769920;
②招租机构: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陈女士19379565611。
八、报名事项
1、竞租人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须在2024
年12月12日17:00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且获取网上自动生成的竞租保证金账户;
2、竞租人可以参与多个标的竞租,但必须每个标的都要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与各标的物相对应竞租保证金;
3、竞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须在2024年12月12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
4、如需要招租机构协助办理报名相关事项的竞租人,请在竞租报名截止日前携带网络报名相关证件原件到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办理;
5、竞租人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联系方式:0512-58188507)。
九、特别说明
1、本次竞租标的依现状竞租,请竞租人实地考察后,谨慎报价。出租单位、招租机构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竞租人在竞租前必须亲自审验竞租项目情况,出租单位和招租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租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租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2、招租成交后竞得人在签署竞租成交确认书前需向出租单位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竞租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所属公司及法人包括关联股东在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不存在不良经营记录及在本次招租时间之前两年内,与赣州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全资、控股、参股)存在法律纠纷或合同纠纷的企业或违约单位及其所有股东(合伙人)或者实际经营人参与创办的其他广告企业不得参与竞租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查询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出具日距离竞价招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竞得人无法提供上述证件或提供的证照与报名竞租主体名称不符,或竞得人不满足竞租条件,即视为竞得人违约,我公司有权拒绝签订租赁合同,违约竞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租人务必详细查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内的帮助文档《竞买人操作指南》、具体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交易文件,以了解交易规则和系统对交易的要求。并充分了解报名、竞价具体事项以及网上交易系统的使用。竞租人在竞价前必须熟悉本次网上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网络故障等产生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
4、第一次使用时,需要安装系统驱动,请在网站【帮助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系统驱动安装包。
5、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
6、竞租人如需要指导办理报名的,请与招租机构联系。如在办理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7、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应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受让项目存在或可能发生的费用和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8、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交易系统)异常等情况,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咨询电话
1、出租单位:江西赣州高铁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汤先生15679790111、欧先生19079769920
2、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刘先生、李先生0797-8390937
3、招租机构: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陈女士19379565611
4、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07
十一、使用下列方式查看相关资料
1、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jxsggzy.cn/)
2、赣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zhou.gov.cn/)
江西赣州高铁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