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长沙至赣州铁路(南康段)隧道
工程剩余砂石料资源进行公开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2月20日10:00开始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对长沙至赣州铁路(南康段)隧道工程剩余砂石料资源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情况
1、标的名称为长沙至赣州铁路(南康段)隧道工程剩余砂石料,标的位置南起凤岗镇,向北经麻双乡、横市镇、大坪乡,至隆木乡后出境通往遂川县;本次出让可采储量约为221.35万吨(长赣铁路项目隧道工程自用后剩余砂石料,以实际接收为准),本次评估的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356.12 万元。标的起拍价为人民币1106.7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30万元,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
2、因“长沙至赣州铁路(南康段)隧道工程”开工时间未确定,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隧道工程预计完成时间为3.5年,故竞得人取石服务期限为3.5年,项目施工单位的供石期为3.5年,取石期和供石期均以“长沙至赣州铁路(南康段)隧道工程”开工后起计算。竞得人应配合项目施工单位的采石进度、位置、时间进行相关砂石处理和运输(竞得人如需使用项目施工单位运输便道应提前与项目施工单位协商并征得项目施工单位同意,否则,需自行修建运输便道),服从配合项目施工单位组织实施砂石的搬运工作,自带装载工具,装载车辆手续齐全,不得超载,不得将相关砂石长时间停放在临时砂石堆放区,从而影响项目施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竞得人须负责将剩余砂石料资源中不可利用部分弃土等堆放至弃土场,在征得长赣铁路项目施工单位同意前提下,可以使用项目弃土场,如竞得人自选弃土场,应负责办理弃土场临时砂石堆放区用地手续,并做好复垦复绿、环评及水保等工作。
注:①因隧道工程尚未开工,砂石料范围是依据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长赣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资料确定,故此,估算的砂石料数量、质量,与施工后的实际情况可能有较大偏差,以实际接收为准。②标的可采储量以江西赣诚矿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州市南康区“长沙至赣州铁路(南康段)隧道工程”砂石料调查报告》,估算的砂石料数量、质量,与施工后的实际情况可能有较大偏差,以实际接收为准。③标的评估价以中鑫华(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州市南康区“长沙至赣州铁路(南康段)隧道 工程”砂石料出让收益评估报告》。④起拍价以南康区人民政府批准的起拍价为准。⑤成交价为固定价,不受竞得人实际接收的砂石料数量质量而调整,竞得人不得向委托人索要任何赔偿或追究任何责任。
二、拍卖方式
一个标的若只有一个竞买人报名的,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举牌应价成交,若有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报名的,将对该标的进行现场竞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三、竞买人的竞买条件
1、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买人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2、遵守委托人的管理,同意购销合同各项条款及双方的约定;
3、竞买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竞拍;
4、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须在2024年12月19日17:00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报名手续,交纳足额的竞买保证金,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建议有意竞买者提前时间完成网上报名,以免报名不成功错过补救机会。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9日17:00止;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五、特别提示
1.拍卖资料、储量调查地质报告及评估报告中的标的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含瑕疵),由竞买人自行实地勘察,如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即表示竞买人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现实品质与状况、数量及可能出现的品质和数量的误差,愿意承担相应的竞买风险,并愿意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一旦参与竞买,视同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现状和拍卖规则约定事项,并接受本标的物的现状及预计储量与实际可利用量的误差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成功后以本标的现状进行交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竞得人要依法依规负责拍卖标的全过程的装车、运输、安全、环保、加工、水电、道路平整、场地租赁及人员管理等工作,产生的所有费用,期间出现的一切信访维稳问题,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若竞得人需将标的加工成沙或碎石,需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和证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竞得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委托人进行补偿。
3.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清成交价款等相关款项并与委托人签署相关合同协议。
4.竞得人在取石服务期限内完成拍卖标的的处置工作。取石服务期及到期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石料堆放在项目施工单位的临时砂石堆放区,逾期堆放的,委托人有权没收石料和履约保证金,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追究竞得人的其他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5.拍卖标的处置完成后,由竞得人负责并清理场地内的杂物及垃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和赣州市寰宇拍卖有限公司所有,具体合作内容以实际签订的《砂石购销合同》为准。
六、获取拍卖文件
拍卖资料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获取,详情请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
七、咨询电话
赣州市寰宇拍卖有限公司:13907972884廖女士。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400-998-0000 18179120533赖先生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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