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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公用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交站台、公交车、出租车

广告经营权第二次公开招租公告

受全南县公用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1月29日15:00开始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南县分中心开标室对全南县公用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交站台、公交车、出租车广告经营权进行第二次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租赁期限


单价

整体起租价(元/月)

竞租保证金(元)

备注

1

公交站台商业

广告位

80块

3年

100元/块/月

9750

10000


公交车广告

20辆

3年

50元/辆/月

20辆公交车(含4辆旅游直通车)的LED滚动屏、车厢内扶手拉环、座位枕套


出租车广告


15辆

3年

50元/辆/月

出租车的LED

滚动屏

备注:

1、公交站台商业广告位情况及经营要求

广告位数量:共有57个公交站台,80块广告位,其中68块广告位拟用于商业广告,12块广告位拟用于公益广告。

付款方式:竞得人按半年度缴纳,先缴纳后使用,须在当期到期日前10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下一半年租金。

竞得人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80块广告位的喷绘布制作安装(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暂时未安装商业广告的广告位须先安装公益广告);竞得人发布的广告内容须经全南县公用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12块公益广告位喷绘布制作及更换由竞得人每年根据全南县公用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需要免费提供2次。

4)在租赁期限内,广告设施的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应对户外广告设施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维护,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维修、维护,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按政府要求做好候车亭的保洁、维护、安全等工作,若发现影响市容市貌的宣传广告、文字等(包括“牛皮癣”)应立即清除,户外广告设施若有损坏应在7日内组织修复(属质保期内的设施可向原候车亭承建单位申请更换),否则出租方有权直接组织维修,所需费用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广告牌的亮灯时间应遵照县政府夜景亮化的有关规定。

6)在租赁期限内,如经营管理需要,竞得人需要对招租标的所涉及的

户外广告位进行升级、改造,竞得人应事先取得出租单位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7)在《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广告位经营权由出租单位无偿收回,竞得人在广告位上添置的设施(如有)均按现状无偿交给出租单位使用并确保相关使用功能完好。

2、公交车、出租车广告情况

标的2广告区域:20辆公交车(含4辆旅游直通车)的LED滚动屏、车厢内扶手拉环、座位枕套。

标的3的广告区域:15辆出租车的LED滚动屏。

付款方式:竞得人按半年度缴纳,先缴纳后使用,须在当期到期日前10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下一半年租金。

其它事项:LED滚动屏根据县交投公司适时需要及时发布公益广告公交车车身外、车厢内不得张贴小广告;广告内容须经交投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3、竞得人承租后所发布的商业广告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不得违反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德。竞得人擅自发布未经全南县公用交投投资有限公司审核的广告或发布失实、违法违规的广告内容所产生的一起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

4、具体租赁租期起止时间依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为准,竞得人不得将标的转租、转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经营权,否则出租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无偿收回招租标的经营权并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

5、承租期内,如竞得人存在逾期付款或其他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出租单位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承租期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民事以及安全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相关税费自理,与招租方无关。

7、到期后竞得人必须将所有涉及本项的广告媒体发布业务解约(若涉及提前解约所产生的违约金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并完整将所有标的移交归还出租单位。

8、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二、招租方式

本次采用现场增价招租的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三、竞租人竞租条件:

1、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租人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2、遵守委托人的管理,同意租赁合同各项条款及双方的约定;

3、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租金起算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各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五、本次招租相关时间:

1、竞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17:00止;

2、竞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7:00止;

3、招租会时间:2024年11月29日15:00开始;

4、招租会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南县分中心开标室。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17:00止。

2、标的展示地点:各标的所在地

3、查看标的联系电话:

出租单位:全南县公用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郭先生15180283878

招租机构:赣州市寰宇拍卖有限公司廖女士13907972884。

七、报名事项:

1、竞租人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须在2024年11月28日17时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且获取网上自动生成的竞租保证金账户;

2、竞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须在2024年11月28日17时前到达指定账户;

3、如需要招租机构协助办理报名相关事项的竞租人,请在竞租报名截止日前携带网络报名相关证件原件到赣州市寰宇拍卖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18号蔚蓝半岛 C3 区 7 号)办理;

4、竞租人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八、特别说明:

1、出租单位和招租机构对拍卖标的及其所涉租赁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租赁物以委托人移交给买受人时的状态为准(租赁物移交时的状态如与现状有出入,以移交时的状态为准;标明的面积仅供竞租人参考,如标明的面积与实际有出入且不论出入大小,均以实际为准),不增减成交价款。

2、竞租人在参与竞买前必须到实地察看标的所涉租赁物、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并对拍卖标的价值及其所涉租赁物作出自己的判断,务必对拍卖标的有明确认识方可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不论拍卖标的实际价值和租赁物面积多少,均不增减成交价款。竞租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本次拍卖的所有规定、约定及拍卖标的情况、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拍后无悔;哪位竞租人没到实地察看租赁物,也视同其已经对租赁物进行了实地查看并作了详细的了解。

3、网上报名、保证金的缴纳以及现场竞租人须同一人,如竞租人因故不能参加现场竞租时,须委托他人参与竞租并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授权委托书》(范本)。

九、咨询电话:

1、全南县公用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郭先生15180283878;

2、赣州市寰宇拍卖有限公司:廖女士13907972884;

3、国泰新点技术支持:赖先生 400-998-0000(服务热线) 8161315。

十、详情请登录下列网站并参见《招租资料》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

全南县公用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赣州市寰宇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