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都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拍卖赣州鸿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瑞金市象湖镇八一南路金国光三楼其中43间商铺以保留价959.24万元进行了第一次拍卖,经三次拍卖均流拍,最后一次拍卖的保留价为613.6万元。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变卖上述财产,变卖事项
如下:
一、 变卖财产:标的位于瑞金市象湖镇八一南路国光超市3楼(服装区),三层商铺其中的43套商铺。建筑面积:2066.21㎡;设计用途:商用/商铺;【房权证号:060201、060201-1、060201-2、060201-3、060201-4】;租赁期限约至2021年。
整体变卖价:613.6万元,分项如下:
1号标的:产权证号:060201;规划用途:商用。房号:314#-328#、345#-351#、356#-362#。建筑面积:1364.87㎡,起拍价:405万元。
2号标的:产权证号:060201-1;规划用途:商铺。房号:312#、313#、363#。建筑面积:159.89㎡,起拍价:48万元。
3号标的:产权证号:060201-1;规划用途:商铺。房号:339#、340#、341#。建筑面积:152.21㎡,起拍价:45万元。
4号标的:产权证号:060201-2;规划用途:商铺。房号:333#-336#。建筑面积:207.88㎡,起拍价:62万元。
5号标的:产权证号:060201-3;规划用途:商铺。房号:367#、368#。建筑面积:80.30㎡,起拍价:24万元。
6号标的:产权证号:060201-4;规划用途:商铺。房号:337#、338#。建筑面积:101.06㎡,起拍价:29.6万元。
二、变卖期限:自公告公布之日60日内。